新学期已经开始,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,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静态停车管理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按照“入位、头齐”的原则,请各驾驶人根据要求在划定的停车位规范停车,车头向外,不要乱停、乱放。
二、校园车辆停放,按照“部门管理”的原则,各部门对本部门教职工车辆按照停放和出入校园要求加强管理。
三、安全保卫处将对静态停车乱象进行集中治理。非机动车违停采取锁车轮和贴条的方式警告,机动车违停采取贴条的方式提醒,全年累计违停三次,取消其机动车入校权限,并通报所在单位或院系部门。
请各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,从我做起,为营造一个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校园共同努力。
上一条:关于共建良好校园交通秩序的倡议
下一条:关于做好大风蓝色预警防御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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