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学校统一安排,“五一”假期为4月29日至5月3日,为确保“五一”期间校园安全,对各单位、部门提出如下工作要求:
一、做好假前校园安全工作部署
各单位、各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要对假前安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,针对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,督促师生员工在离开办公室、实验室、教室、工作间、寝室时务必关闭电源、水源、燃气、反锁好门窗,预防安全事故发生。
二、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
根据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“五一”假期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,以防火、防盗、防燃气泄漏、用电、用水、实验室、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,认真排查安全方面存在的风险和隐患,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。
三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
有学生的二级单位在假前要对学生进行防火、防溺水、防诈骗等安全教育,教育学生在假期期间注意交通安全,提高交通中自我保护意识,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,提高自我防范意识,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案件。
四、严格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
各单位、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值班,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制度。值班期间要做好安全巡查和值班记录,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安全问题,重大安全问题迅速上报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,严禁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。
五、做好信息研判和报告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做好信息收集与研判工作,全面掌握“五一”期间的安全稳定情况,及时发现问题,精准开展研判,迅速落实处置措施,解决处理好师生反映的问题。对可能出现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要提前做好预判,做到早防范、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解决,及时化解各类风险,维护学校安全稳定。
学校安全保卫处值班电话:
消防科:3675357
治安科:3675356
应急指挥中心:3675110或3675119